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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小孩給妹妹報稅就不能領單親的福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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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 妹妹報稅時說要繳很多錢所以就把98年8月出生的兒子報扶養那時我還有請到單親的錢可是今年重半以後就不通過了他們說因為兒子有讓妹妹報稅的原因那我要怎樣才能回復單親呢? 更新: 因為妹妹是護士所以賺的比較多現在我小孩在99年有了重大傷病那我還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呢?
最佳解答:
社會救助法(第四、五條)規定: 各項社會救助的家庭人口計算範圍包括 ~1、申請人,2、配偶,3、直系血親(父母、子女、)4、所得稅申報扶養納稅義務人(以上不同戶籍~仍必須列入計算) 5、同戶籍兄弟姊妹及其他直系血親(祖父母與孫子女)(不同戶籍不計) ~~~~~~~~~~~~~~~~ 不同戶籍的妹妹,本來不是應計算人口~但申報扶養後,妹妹所得就列入計算,~就影響到你申請單親補助。 100年申請是以98年所得計算~所以98年申請時以96年所得計算, 當年妹妹未申報扶養。 ~~~~~~~~~ 現在~~先算一下~ 你原本每年可領多少補助、、、? 假設每月領1500元補助=每年補助18000元 妹妹申報扶養你小孩可以節稅多少? 申報扶養一個親屬免稅額82000 適用6%稅率者(所得淨額41萬以下)~82000*6%=每年省4920元所得稅。 適用13%稅率者(所得淨額190萬以下)82000*13%=每年省10660元所得稅。 適用21%稅率者(所得淨額218萬以下)82000*21%=每年省17220元所得稅。 適用30%稅率者(所得淨額409萬以下)82000*30%=每年省24600元所得稅。 適用40%稅率者(所得淨額409萬以上)82000*%=每年省32800元所得稅。 ~稅率~21%以下申報你的小孩~省下來稅,再補貼你們18000~伐不來 ~~~稅率30%以上,補貼你們18000~後還有餘~才划得來~~ ~~~~~~~~ 可以請妹妹補貼你們『原可申請的補助金額』 或 請妹妹出面去國稅局~~申請『剔除扶養』你的小孩後補繳稅額。 也可由你出面『否認扶養』~ 但妹妹出面自行『剔除扶養』免受罰,你這方否認扶養~妹妹會受罰。 ~~解決所得稅扶養問題後,再次提出申請單親補助。 2011-02-27 19:02:39 補充: 是護士~~收入多~~但應不致於『所得淨額』高達218萬以上~~ 所以~~請妹妹『剔除扶養』比較划算。 重大傷病~~在社會救助(政府補助)裡有一項『低收入及弱勢兒童醫療補助』 http://soc.tainan.gov.tw/cp/10006/WelfareChildren.aspx#07 但這仍然與單親兒童補助一樣~需要是中低收入戶,妹妹沒有『剔除扶養』仍不能申請。
其他解答: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08.pixnet.net/blog|||||小孩又不是玩具,可以用給的嗎?該是你的責任和權利,就要去負擔。|||||對~那樣你就不能請單親~因為你最基本的書面上扶養你就不通過了~辦單親要稅籍清單~這樣你不能申請任何有關係小孩補助的任何補助 2011-02-27 11:31:57 補充: 這要大義滅親了~小孩父母親自到稅捐處說你沒同意給妹妹報稅~她們會去做相關處罰~~你妹妹賺錢賺到要靠你小孩減稅~叫他把那些補貼直接給你~這樣也可行吧FBEFE3C2E047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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