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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所得稅相關證明文件??
發問:
1.小弟的雙親是務農,未滿六十歲,沒有申報過所得稅,也沒有所得證明 這是否符合申報扶養資格??如果可以,需要那些證明文件?EX:戶口名簿影本? 2.小弟的阿公領有殘障手冊,報稅時需要哪些證明文件? 3.小弟目前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裡,但這是公司與外界房東簽約讓員工住宿,並不需要簽約,我住了一年多,但目前卻想不出如何提出證明!!!我的薪資單上面是由公司直接在薪水扣款,沒有房契只有薪資單上的扣款項目,那該怎麼辦? 4.我爸爸慈濟的捐款,可否用讓我申報所得稅扣抵?? 5.除了以上這些,還有哪些節稅項目?需附那些證明文件?? 謝謝大大們耐心的回答!!! 更新: 請問【薪資特別扣除額】【儲蓄特別扣除額】這是指什麼?? 我弟還在服義務役可以申報扶養嗎?!
最佳解答:
1.小弟的雙親是務農,未滿六十歲,沒有申報過所得稅,也沒有所得證明這是否符合申報扶養資格??如果可以,需要那些證明文件? 未滿60歲全年所得低於免稅額82,000可以申報扶養。 2.小弟的阿公領有殘障手冊,報稅時需要哪些證明文件? 檢附殘障手冊,除了扣除免稅額額另可再扣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04,000。 3.小弟目前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裡,但這是公司與外界房東簽約讓員工住宿,並不需要簽約,我住了一年多,但目前卻想不出如何提出證明!!!我的薪資單上面是由公司直接在薪水扣款,沒有房契只有薪資單上的扣款項目,那該怎麼辦? 可以檢附支付證明,薪資扣款單即可證明您有支付的事實。 列報房屋租金支出應符合條件: 【1】限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 【2】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 【3】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 【4】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列報房屋租金支出應檢附附件: (一)租賃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及付款證明影本。 (二)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之證明,或納稅義務人載明承租之房屋係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之切結書。 4.我爸爸慈濟的捐款,可否用讓我申報所得稅扣抵?? 捐贈及上述3租金支出均屬於個人綜所稅列舉扣除額。 列舉扣除額>單身標準扣除額76,000,採列舉扣除額申報有利。 所以您要先檢視您採用哪種方法申報有利。若採列舉扣除額有利此捐贈即可抵稅有節稅的效果。 反之,採標準扣除額申報有利,租金支出及捐贈即不能申報扣抵。 5.除了以上這些,還有哪些節稅項目?需附那些證明文件?? 101.12.18-101年個人綜所稅可扣除的項目有哪些?【免稅額】每人每年82,000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123,000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有利申報: 標準扣除額【單身】76,000、【已婚】152,000 列舉扣除額項目: 【捐贈】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 【保險費】每年每人24,000,健保可全額列報。 【醫療及生育】無限額;但受保險給付,不得扣除。 【購屋借款利息】限自用住宅,每戶每年300,000。 【租金支出】每戶每年120,000,與購屋借款利息二者擇一有利申報。 【災害損失】無限額;但受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份,不得扣除。 【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04,000 【教育特別扣除額】子女每人每年25,000 就讀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除外。 【殘障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04,000 【儲蓄特別扣除額】每戶每年270,000 【財產交易損失】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為限。可遞延三年。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5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25,000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不論採所得合併計算稅額 或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 所得淨額 x 稅率 - 累進差額 = 應納稅額 0~500,000 x 5% - 0 = 500,001~1,130,000 x 12% - 35,000 = 1,13,001~2,260,000 x 20% - 125,400 = 2,260,001~4,230,000 x 30% - 351,400 = 4,230,001以上 x 40% - 774,400 = 希望我們上述的答覆~可以協助您解決問題,幫助您找到合適的答案。 若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歡迎使用補充!我們會儘速再為您補充說明。 亦歡迎至下方部落格線上諮詢!我們有專業的服務人員,提供線上立即諮詢服務。 2013-05-04 00:23:05 補充: 有薪資者且所得達104,000以上,每人每年可以扣除104,000。若未達104,000,以實際薪資作為扣除。 有利息所得者,可以扣除利息特別扣除額。每一申報戶以27萬為限。 弟弟若未滿20歲可以申報扶養,若已滿20歲服役不能申報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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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所得稅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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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弟的雙親是務農,未滿六十歲,沒有申報過所得稅,也沒有所得證明 這是否符合申報扶養資格??如果可以,需要那些證明文件?EX:戶口名簿影本? 2.小弟的阿公領有殘障手冊,報稅時需要哪些證明文件? 3.小弟目前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裡,但這是公司與外界房東簽約讓員工住宿,並不需要簽約,我住了一年多,但目前卻想不出如何提出證明!!!我的薪資單上面是由公司直接在薪水扣款,沒有房契只有薪資單上的扣款項目,那該怎麼辦? 4.我爸爸慈濟的捐款,可否用讓我申報所得稅扣抵?? 5.除了以上這些,還有哪些節稅項目?需附那些證明文件?? 謝謝大大們耐心的回答!!! 更新: 請問【薪資特別扣除額】【儲蓄特別扣除額】這是指什麼?? 我弟還在服義務役可以申報扶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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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弟的雙親是務農,未滿六十歲,沒有申報過所得稅,也沒有所得證明這是否符合申報扶養資格??如果可以,需要那些證明文件? 未滿60歲全年所得低於免稅額82,000可以申報扶養。 2.小弟的阿公領有殘障手冊,報稅時需要哪些證明文件? 檢附殘障手冊,除了扣除免稅額額另可再扣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04,000。 3.小弟目前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裡,但這是公司與外界房東簽約讓員工住宿,並不需要簽約,我住了一年多,但目前卻想不出如何提出證明!!!我的薪資單上面是由公司直接在薪水扣款,沒有房契只有薪資單上的扣款項目,那該怎麼辦? 可以檢附支付證明,薪資扣款單即可證明您有支付的事實。 列報房屋租金支出應符合條件: 【1】限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 【2】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 【3】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 【4】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列報房屋租金支出應檢附附件: (一)租賃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及付款證明影本。 (二)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之證明,或納稅義務人載明承租之房屋係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之切結書。 4.我爸爸慈濟的捐款,可否用讓我申報所得稅扣抵?? 捐贈及上述3租金支出均屬於個人綜所稅列舉扣除額。 列舉扣除額>單身標準扣除額76,000,採列舉扣除額申報有利。 所以您要先檢視您採用哪種方法申報有利。若採列舉扣除額有利此捐贈即可抵稅有節稅的效果。 反之,採標準扣除額申報有利,租金支出及捐贈即不能申報扣抵。 5.除了以上這些,還有哪些節稅項目?需附那些證明文件?? 101.12.18-101年個人綜所稅可扣除的項目有哪些?【免稅額】每人每年82,000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123,000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有利申報: 標準扣除額【單身】76,000、【已婚】152,000 列舉扣除額項目: 【捐贈】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 【保險費】每年每人24,000,健保可全額列報。 【醫療及生育】無限額;但受保險給付,不得扣除。 【購屋借款利息】限自用住宅,每戶每年300,000。 【租金支出】每戶每年120,000,與購屋借款利息二者擇一有利申報。 【災害損失】無限額;但受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份,不得扣除。 【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04,000 【教育特別扣除額】子女每人每年25,000 就讀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除外。 【殘障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04,000 【儲蓄特別扣除額】每戶每年270,000 【財產交易損失】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為限。可遞延三年。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5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25,000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不論採所得合併計算稅額 或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 所得淨額 x 稅率 - 累進差額 = 應納稅額 0~500,000 x 5% - 0 = 500,001~1,130,000 x 12% - 35,000 = 1,13,001~2,260,000 x 20% - 125,400 = 2,260,001~4,230,000 x 30% - 351,400 = 4,230,001以上 x 40% - 774,400 = 希望我們上述的答覆~可以協助您解決問題,幫助您找到合適的答案。 若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歡迎使用補充!我們會儘速再為您補充說明。 亦歡迎至下方部落格線上諮詢!我們有專業的服務人員,提供線上立即諮詢服務。 2013-05-04 00:23:05 補充: 有薪資者且所得達104,000以上,每人每年可以扣除104,000。若未達104,000,以實際薪資作為扣除。 有利息所得者,可以扣除利息特別扣除額。每一申報戶以27萬為限。 弟弟若未滿20歲可以申報扶養,若已滿20歲服役不能申報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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