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請問我需要繳稅嗎.謝謝

發問:

請問我需要繳稅嗎.謝謝 我任職的公司有兩間公司名(A.B公司). 我的名字掛在A公司下面. 每用薪水是25000(轉存摺). 另外4000 『給*辛苦*獎金(現金).不幫我升薪水』 今年老闆把我的薪水拆開 一邊申報A公司 一邊申報B公司 今天收到扣繳憑單 A公司申報233900 B公司申報102640 我的薪水(存摺部份)加起來好像也沒這麼多 請問我需要繳稅嗎.謝謝?? 更新: 可否直接告知是否要繳稅?繳多少?..謝謝

最佳解答:

個人綜合所得稅而言233,900+102,640=336,540、未說明是否有扶養人、先以單身申報綜合所得稅計算如下:2013/1/18-申報綜合所得稅一0一年度計算表(未含分開計稅)項目人數小計合計規定內容所得總額(A) 336,540免稅額(B)182,000 82,000每人82,000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23,000元。標準扣除額(C)176,000 76,000標準扣除額(個人扣除76,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2,000元)或列舉扣除額擇一減除外,並減除特別扣除額。列舉扣除額=1+2+3+4+5+6列舉扣除額(C) 1捐贈 綜合所得總額20%、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2保險費 每人24,000元、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3醫藥及生育費 不受金額限制、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4災害損失 不受金額限制、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不得扣除。5購屋借款利息 三十萬元為上限並以一屋為限、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在上項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6房屋租金支出 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特別扣除額(D)104,000(一+二+三+四+五+六)一財產交易損失 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以以後三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之。二薪資所得特別扣除1104,000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04,000元為限。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 金融機構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之記名股票之股利,合計全年扣除數額以二十七萬元為限。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 104,000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及精神衛生法第三條第四款規定之病人,每人每年扣除104,000元。五教育學費特別扣除 25,000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學費每人每年之扣除數額以二萬五千元為限。六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25,000納稅義務人五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二萬五千元。適用稅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不得扣除。所得淨額A-B-C-D74,540稅率所得淨額-課稅級距累進差額稅率5%5%0~500,000 累進差額012%500,001~1,130,00035,000應納稅額3,727 20%1,130,000~2,260,000125,000扣抵稅額30%2,260,000~4,200,000351,400繳納稅額 40%4,200,000以上774,400 2011/1/31-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及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財政部已修正公布請扣繳義務人注意 100年1月1日起施行,請扣繳義務人注意依規定辦理。 上揭法規修正重點如下: (一)所得人自行選定薪資所得按全月給付總額依規定扣繳率扣取稅款者,其扣繳率為5%。 (二)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扣繳義務人按給付額扣取5%;但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免予扣繳。 (三)薪資受領人未依規定填報免稅額申報表者,應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5%。 兼職所得、投保對象在每次取得5,000元時、須負擔2%的補充保費。兼職所得屬薪資所得、公司也必須計算2%的補充保費。 2013-02-08 21:43:45 補充: 依您所提供的扣繳憑單金額、已計算應納稅額為3,727。

其他解答:

這有類似的 ??http://qoozoo20140926.pixnet.net/|||||有所得,必繳稅, 扣除所有扣除額後再乘上所得稅率(6%) 再減掉公司預先扣繳的所得稅金 得出應該再繳的或可退回的稅金。 如果獎金,公司列入個人所得,稅6% 如果獎金,公司不列入個人所得,健保補充保費2%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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