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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10年到英國找朋友

發問:

如上" 請問要附有什麼文件通關??會比較容易 要朋友的邀請函對不對? 我明年六月多畢業 但相對的我工作也會重新找,但聽說需要工作證明或是學生證明的 那我該怎麼辦? 另外還有要付存款證明嗎? 還是我身上可以帶差不多1500英鎊左右?? 這樣就可以了嗎? 更新: 我有看一些旅行社的網站,他說要先去面試, 但面試時我要準備些什麼東西? 我要出發前三個月就先要去面試嗎? 我就可以說我大學畢業,想先去找朋友,再回來找工作這樣子嗎? 更新 2: 財力證明 需要多少錢???

最佳解答:

您可以繼續在使用學生身分,因為你畢業剛不久,不過你應該要有機票證明(來回),這是代表你會回台灣不至於滯留在英國,再來你必須提出財力證明(英文版),還有住宿證明,例如旅館的confirm你必須要帶著,如果是請朋友寫邀請函,請記得請他提出學生證,還有他的英國簽證,如果他在工作的話,請他提出工作證明,差不多就這些.不過如果你可以再拿到妳朋友的銀行存款證明(網路的就可以)那就更好了. 其他的你可以在看一下英國台北代表處 http://www.roc-taiwan.org/UK/ct.asp?xItem=79386&ctNode=898&mp=131&nowPage=2&pagesize=50

其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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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其實只要你朋友的邀請函就可以了。至於職位的部分你還是可以寫學生應該不至於被要求要看學生證明。 存款證明也不要求看,但他可能會問攜帶多少現金在身上,因為你畢竟是以觀光的名義到英國的。CEE950A255C9C3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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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ui4w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