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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不繳會如何?

發問:

勞保局寄來17個月的未繳保費帳單達一萬多元 請問不繳會如何? 請問 家庭總收入如何計算? 所得未達最底生活費1.5倍又要如何計算? 個人所得是如何計算? 當工作的收入比基本薪資還少時 是依公式嗎?還是實際情況?

最佳解答:

個人所得是如何計算? 當工作的收入比基本薪資還少時 是依公式嗎?還是實際情況? 各縣市做法不一 有的是依17880 有的是23,896元(臺灣地區職類別薪資調查報告各職類每人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核算) 2011-06-29 21:18:30 補充: 家庭總收入如何計算? 所得未達最底生活費1.5倍又要如何計算? 計算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之「全家人口」包含哪些人? 除被保險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1、配偶。 2、一親等之直系血親。(父母 子女) 3、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含孫子女) 4、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2011-06-29 21:18:41 補充: (二)其中「工作收入」依下列規定計算: 1、有工作所得者依實際工作所得核算。 2、薪資未達最低薪資或查無薪資所得,且未能提出薪資證明者以下列核算。 一.男性:23.841元 二.女性:23.240元 三.家管:17.280元(戶內有六歲以下幼兒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者)。 2011-06-29 21:18:50 補充: 3、薪資所得以0元核定者。 一.16歲以下65歲以上屬無工作能力 二.25歲以下仍就學者檢附有當年度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 2011-06-29 21:18:56 補充: 三.身心障礙無工作所得者 (1)輕度肢障:11520元 (2)輕度顏面傷殘:17280元 (3) 輕度顏面傷殘併輕度肢障:11520元 (4)其於輕度以上者: 0元 四.罹患重傷病需診斷書證明應註明不能或不宜工作 五.獨自照顧身障重病者兩者關係需經法院裁定有監護權 六.獨自扶養六歲以下直系血親,需經法院裁定有監護權 七.懷孕六個月以上分娩後兩個月內,需檢附媽媽手冊或出生證名 八.受禁治產宣告,戶籍謄本會註明 2011-06-29 21:19:31 補充: 回答資料是以台中市為主 2011-06-29 21:21:14 補充: 第十五條 本保險之保險費及其利息,於被保險人及其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之義務,並由保險人於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時,以書面限期命其配偶繳納。 2011-06-29 21:21:18 補充: 第五十條 應負連帶繳納義務之被保險人配偶未依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繳納保險費及其利息,經保險人以書面限期命其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但無謀生能力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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