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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請各位大大幫忙~指點明路
發問:
本人查了好多文章~實在是翻不道類同案例!情況如下:第一段:本人於98年1月5日收假回國.1月6日上班.下班後接到直屬主管(B)傳來之訊息(訊息內容:因貴均無法配合公司正常運作.職務由1/6起停職不在給薪.請該擇日收拾個人物品!)於是本人於7日回公司收拾物品並了解狀況.於是跟公司負責人(A)談了一段{簡約內容如下:公司不可能按照勞基法給予法條上的資遣費(可惜沒錄到)然後又說我做事OK如果更換到別的主管(A or... 顯示更多 本人查了好多文章~實在是翻不道類同案例!情況如下: 第一段:本人於98年1月5日收假回國.1月6日上班.下班後接到直屬主管(B)傳來之訊息(訊息內容:因貴均無法配合公司正常運作.職務由1/6起停職不在給薪.請該擇日收拾個人物品!)於是本人於7日回公司收拾物品並了解狀況.於是跟公司負責人(A)談了一段{簡約內容如下:公司不可能按照勞基法給予法條上的資遣費(可惜沒錄到)然後又說我做事OK如果更換到別的主管(A or C)的下面做事你願意嗎?我就說會有疙瘩在意願不高.於是他就叫我考慮看看}結論是公司在開會討論給我答案! 問題1:這樣的更換直屬主管應該必須經過我點同答應才算吧! 就算我不答應這也算是非自願離職吧! 第二段:於10日通知先發12月份薪支!去領錢的時候看好看到B主管(直屬的)就順勢跟他談了一下!反正也沒啥好話.說你多爛又多爛.(其中一點是打卡部份.因為本人業務需求有時候會不進公司先去客戶那再回公司.所以會用手寫上班時間!但是有好幾個月這樣做了.公司也沒扣薪)而且強調說不是資遣是解雇.也就是說除了薪水其他的一毛都不會給.但結語卻說你是以"不適任為由"解雇.(還好我有錄下來) 還叫我去查法條再來談.然後他就走了!於是我要求公司給予非自願離職單我就閃了~!後來又打給負責人說明了一下~他說他會處裡.私底下會給我一個交代!(有錄音)就醬~ 問題二:他拿打卡紀錄壓我.並說我不管就當你曠職!這樣合理嗎! 還說以這個理由就可以解雇你!這樣的紀錄維持了四個月有吧! 直有最後一個月(12月份)他要趕我走的時候說手寫的都要扣錢! 小姐才免強一次扣了我100元共8百...這也不合理吧! 第三段:於12日早上我問公司小姐.非自願離職單開好沒?小姐卻回說因負責人有慰留你!只肯開"自願離職單"而且也不願意發放資遣費.因為小姐也是替人做事我也只好不為難他. 問題三:負責人因為發生這樣的事情做人事調動算是慰留我嗎? 而且這樣的舉動是在事發之後!誰知道他會不會叫我做幾天就跟我說做到月底就好?這樣算能算是我自願離職嗎?他有盡到慰留只是我不要? 第四段:於13日就是今天.忍不住到勞保局去申訴了!但要等到年後了.問了以上的情況也都站的住腳.只是怕到最後勞保局偏向於資方.但是問了調解與協調差在哪他卻跟我說只是時間上的差異 調解要32個工作天.協調只需20天.都一樣具法律效應@@ 聽他這樣說也是怪怪的.但裡面的解說員說我可以寄存證信函 問題四:1.存證信函要怎麼寫?雖然有範本不過離題也太遠了@@ 2.既然我也已經去申訴了!那還需要寄發存證信函嗎? 3.那勞保局年後才處理.那我找不到工作要去申請失業補助的話 不就也要等到年後 其他綜合問題:1.我今天問小姐幫我退勞保沒他卻說還沒.他如果遲遲不退.這會怎樣嗎? 2.到目前為止還沒簽過任何有關離職的証明!應該注意什麼嗎? 資遣費算法 新制 年資*.05*平均薪支+預告工資=資遣費 年資是算天數.還是無條件進位 任職 96.04.01~98.01.06 近半年平均薪支含獎金約 30500 (實際有超過一點) 底薪26900 = 一天897 所以我的算法是~ 1.83*0.5*30500+19740=47648不知道這樣算對嗎? 打了很長很多字 希望各位大大耐心指教~謝謝各位 更新: 喵大大~ 我已經去勞工局申訴了,也寄存證信函了,所以一切就交由勞工局了。謝謝喵大的提醒~至於資遣.勞工局是跟我說以新制算.所以我才參考網路上的算法算了一下
建議你到縣市政府勞工處 去尋求協助 因為它那裡有專門處裡勞資問題的顧問人員喔 你可以得到最正確的答案 和處理方式喔
其他解答:
勞資爭議者 請看 (1)工商投資 - 勞資爭議 http://www.tycg.gov.tw/site/index.aspx?site_id=005&site_content_sn=360 (2)勞資爭議處理法|||||其實你可以跟公司要求資遣費跟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的 因為你講到其中一個重點是說公司以你"不適任為由"要解雇你 光是這一點就能要求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但前提你若已經簽 了公司的離職單,就會變成是你自願離職而不能申請失業補助 了。所以若公司請你寫離職單,而不是開非自願離職單,你先 不要簽,至於退勞保可能是公司基於你離職手續還沒辦好,才 還沒有退的,那其實是可以先退保的,公司到勞保局填退保單 就可以辦了,跟你的離職單是沒有關係的喔,像我公司還故意 說一定要寫好了才能辦退保,那是在騙你的!沒有這回事,所以 你千萬也別騙了喔!!公司到時一定會幫你退保的,因為若不退 保,他就要一直負擔你的勞保費,這個都是其次啦,不必太擔心 2009-01-18 01:57:18 補充: 你說你是去勞工局還是勞保局阿,兩個是不一樣的喔.. 你是去勞工局申訴的吧,還有你那個資遣費算的怪怪的吶,你可以打電 話去勞工局問一下是不是那樣算就知道囉,很快的~ 2009-01-18 02:06:01 補充: 還有你說你的打卡紀錄,是有些爭議在的,你最好是可以先把那些打卡紀錄全部影印下來喔,等於是一個證據,證明你有到公司,不能完全說是你曠職。|||||或許這個網站可以幫助您^^ http://tw.myblog.yahoo.com/helpmymoney
勞資爭議~*請各位大大幫忙~指點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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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查了好多文章~實在是翻不道類同案例!情況如下:第一段:本人於98年1月5日收假回國.1月6日上班.下班後接到直屬主管(B)傳來之訊息(訊息內容:因貴均無法配合公司正常運作.職務由1/6起停職不在給薪.請該擇日收拾個人物品!)於是本人於7日回公司收拾物品並了解狀況.於是跟公司負責人(A)談了一段{簡約內容如下:公司不可能按照勞基法給予法條上的資遣費(可惜沒錄到)然後又說我做事OK如果更換到別的主管(A or... 顯示更多 本人查了好多文章~實在是翻不道類同案例!情況如下: 第一段:本人於98年1月5日收假回國.1月6日上班.下班後接到直屬主管(B)傳來之訊息(訊息內容:因貴均無法配合公司正常運作.職務由1/6起停職不在給薪.請該擇日收拾個人物品!)於是本人於7日回公司收拾物品並了解狀況.於是跟公司負責人(A)談了一段{簡約內容如下:公司不可能按照勞基法給予法條上的資遣費(可惜沒錄到)然後又說我做事OK如果更換到別的主管(A or C)的下面做事你願意嗎?我就說會有疙瘩在意願不高.於是他就叫我考慮看看}結論是公司在開會討論給我答案! 問題1:這樣的更換直屬主管應該必須經過我點同答應才算吧! 就算我不答應這也算是非自願離職吧! 第二段:於10日通知先發12月份薪支!去領錢的時候看好看到B主管(直屬的)就順勢跟他談了一下!反正也沒啥好話.說你多爛又多爛.(其中一點是打卡部份.因為本人業務需求有時候會不進公司先去客戶那再回公司.所以會用手寫上班時間!但是有好幾個月這樣做了.公司也沒扣薪)而且強調說不是資遣是解雇.也就是說除了薪水其他的一毛都不會給.但結語卻說你是以"不適任為由"解雇.(還好我有錄下來) 還叫我去查法條再來談.然後他就走了!於是我要求公司給予非自願離職單我就閃了~!後來又打給負責人說明了一下~他說他會處裡.私底下會給我一個交代!(有錄音)就醬~ 問題二:他拿打卡紀錄壓我.並說我不管就當你曠職!這樣合理嗎! 還說以這個理由就可以解雇你!這樣的紀錄維持了四個月有吧! 直有最後一個月(12月份)他要趕我走的時候說手寫的都要扣錢! 小姐才免強一次扣了我100元共8百...這也不合理吧! 第三段:於12日早上我問公司小姐.非自願離職單開好沒?小姐卻回說因負責人有慰留你!只肯開"自願離職單"而且也不願意發放資遣費.因為小姐也是替人做事我也只好不為難他. 問題三:負責人因為發生這樣的事情做人事調動算是慰留我嗎? 而且這樣的舉動是在事發之後!誰知道他會不會叫我做幾天就跟我說做到月底就好?這樣算能算是我自願離職嗎?他有盡到慰留只是我不要? 第四段:於13日就是今天.忍不住到勞保局去申訴了!但要等到年後了.問了以上的情況也都站的住腳.只是怕到最後勞保局偏向於資方.但是問了調解與協調差在哪他卻跟我說只是時間上的差異 調解要32個工作天.協調只需20天.都一樣具法律效應@@ 聽他這樣說也是怪怪的.但裡面的解說員說我可以寄存證信函 問題四:1.存證信函要怎麼寫?雖然有範本不過離題也太遠了@@ 2.既然我也已經去申訴了!那還需要寄發存證信函嗎? 3.那勞保局年後才處理.那我找不到工作要去申請失業補助的話 不就也要等到年後 其他綜合問題:1.我今天問小姐幫我退勞保沒他卻說還沒.他如果遲遲不退.這會怎樣嗎? 2.到目前為止還沒簽過任何有關離職的証明!應該注意什麼嗎? 資遣費算法 新制 年資*.05*平均薪支+預告工資=資遣費 年資是算天數.還是無條件進位 任職 96.04.01~98.01.06 近半年平均薪支含獎金約 30500 (實際有超過一點) 底薪26900 = 一天897 所以我的算法是~ 1.83*0.5*30500+19740=47648不知道這樣算對嗎? 打了很長很多字 希望各位大大耐心指教~謝謝各位 更新: 喵大大~ 我已經去勞工局申訴了,也寄存證信函了,所以一切就交由勞工局了。謝謝喵大的提醒~至於資遣.勞工局是跟我說以新制算.所以我才參考網路上的算法算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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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解答:建議你到縣市政府勞工處 去尋求協助 因為它那裡有專門處裡勞資問題的顧問人員喔 你可以得到最正確的答案 和處理方式喔
其他解答:
勞資爭議者 請看 (1)工商投資 - 勞資爭議 http://www.tycg.gov.tw/site/index.aspx?site_id=005&site_content_sn=360 (2)勞資爭議處理法|||||其實你可以跟公司要求資遣費跟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的 因為你講到其中一個重點是說公司以你"不適任為由"要解雇你 光是這一點就能要求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但前提你若已經簽 了公司的離職單,就會變成是你自願離職而不能申請失業補助 了。所以若公司請你寫離職單,而不是開非自願離職單,你先 不要簽,至於退勞保可能是公司基於你離職手續還沒辦好,才 還沒有退的,那其實是可以先退保的,公司到勞保局填退保單 就可以辦了,跟你的離職單是沒有關係的喔,像我公司還故意 說一定要寫好了才能辦退保,那是在騙你的!沒有這回事,所以 你千萬也別騙了喔!!公司到時一定會幫你退保的,因為若不退 保,他就要一直負擔你的勞保費,這個都是其次啦,不必太擔心 2009-01-18 01:57:18 補充: 你說你是去勞工局還是勞保局阿,兩個是不一樣的喔.. 你是去勞工局申訴的吧,還有你那個資遣費算的怪怪的吶,你可以打電 話去勞工局問一下是不是那樣算就知道囉,很快的~ 2009-01-18 02:06:01 補充: 還有你說你的打卡紀錄,是有些爭議在的,你最好是可以先把那些打卡紀錄全部影印下來喔,等於是一個證據,證明你有到公司,不能完全說是你曠職。|||||或許這個網站可以幫助您^^ http://tw.myblog.yahoo.com/helpmy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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