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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前面的地面比較高導致他家排水口的雨水由高往低處流而且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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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蓋得比鄰居,低結果雨水統統流到自家來,該怎麼辦呢。一下雨,因鄰房未做截水溝,雨水就會灌到我家那房子內就會淹水,有請他改善,但鄰房卻以鐵皮屋沒超出地界為由不處理,請問各位大大,在法律上有什麼可以提告的法條。他家兩邊的排水口的雨水由高往低處流入我家底下也不知道有沒有水溝要看有沒有水溝要去哪個地方申請查看鄰居雨水流入要用什麼法條比較適用下面哪條比較適用還是還有更好的法條鄰地雖有承水義務,然土地所有人設置屋簷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於相鄰之不動產,則為妨害他人之權利,即使鄰地置不與較,亦屬妨害社會公益,自在限制之列」民法第777條立法理由參照對於自然流水高地所有人有排水權,低地所有人則有承水義務,亦... 顯示更多 房子蓋得比鄰居,低結果雨水統統流到自家來,該怎麼辦呢。一下雨,因鄰房未做截水溝,雨水就會灌到我家那房子內就會淹水,有請他改善,但鄰房卻以鐵皮屋沒超出地界為由不處理,請問各位大大,在法律上有什麼可以提告的法條。 他家兩邊的排水口的雨水由高往低處流入我家底下也不知道有沒有水溝 要看有沒有水溝要去哪個地方申請查看 鄰居雨水流入要用什麼法條比較適用 下面哪條比較適用還是還有更好的法條 鄰地雖有承水義務,然土地所有人設置屋簷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於相鄰之不動產,則為妨害他人之權利,即使鄰地置不與較,亦屬妨害社會公益,自在限制之列」民法第777條立法理由參照對於自然流水高地所有人有排水權,低地所有人則有承水義務,亦即由高地自然流至之水,低地所有人,不得妨阻(民法第七七五條第一項)。高地所有人具有疏水權,亦即水流如因事變在低地阻塞,高地所有人得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疏通之工事。但其費用之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民法第七七八條)。與此相對地,若非自然排水而為人工排水之情形,鄰地所有人原則上無承受義務。例如,土地因蓄水、排水、或引水所設之工作物、破潰、阻塞,致損害及於他人之土地,或有致損害之虞者,土地所有人應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之修繕、疏通或預防。但其費用之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民法第七七六條)。同樣地,土地所有人,不得設置屋簷,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於相鄰之不動產(民法第七七七條)。但爲因應實際需要,設有例外規定。例如,高地所有人,因使浸水之地乾涸,或排泄家用,農工業用之水以至河渠或溝道,得使其水通過低地。但應擇於低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於此情形,高地所有人,對於低地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民法第七七九條)。又土地所有人,因使其土地之水通過,得使用高地或低地所有人所設之工作物。但應按其受益之程度,負擔該工作物設置及保存之費用(民法第七八○條)。 鄰居的鐵皮屋跟數目超過界線要去哪邊申述要用哪條
最佳解答:
版主您好 您可以引用民法第774條、第776條、第777條之規定向縣市政府建築管理單位或鄉鎮市區公所陳情(陳情書內記得說明有引起土石流危害之虞,這樣較能獲得重視),應該就能獲得妥善處理,萬一不能獲得解決,亦得引用上述條文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告訴,同時請求損害賠償。民法第774條(鄰地損害之防免) 土地所有人經營事業或行使其所有權,應注意防免鄰地之損害。 第776條(蓄水等工作物破潰阻塞之修繕疏通或預防) 土地因蓄水、排水或引水所設之工作物破潰、阻塞,致損害及於他人之土地或有致損害之虞者,土地所有人應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之修繕、疏通或預防。但其費用之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 第777條(使雨水直注相鄰不動產之禁止) 土地所有人不得設置屋簷、工作物或其他設備,使雨水或其他液體直注於相鄰之不動產。
其他解答:FBEFE3C2E047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