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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的一些問題?

發問:

1.投保國民年金的人如果在65歲之前身故那麼家人可不可以請領費用? 2.如果投1寶國民年金的人再65歲之後身故比方說投保人已經繳費國民年金6萬!但是他實際上不過請領國民年金金額3萬那麼剩餘的3萬家人可以請領嗎? 3.國民年金投保者年收入要低於多少政府才有國民年金補助!如何申請政府國民年金補助

最佳解答:

1.投保國民年金的人如果在65歲之前身故那麼家人可不可以請領費用? 1.喪葬費用86400元2.遺屬年金遺屬只有1個人的計算標準 :(一)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滿 65歲前)死亡按被保險人的保險年資計算每個月可以領的年金金額。計算公式如下: 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 如果計算出來的金額不足3,000元時,則按3,000元發給。(二)領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按原先在領的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半數發給,如果計算出來的金額不足3,000元時,則按3,000元發給。遺屬有2個人以上的計算標準:同一順位的遺屬有2個人以上時,每多1人加發25 %,最多計至 50 %。 2.如果投保國民年金的人再65歲之後身故比方說投保人已經繳費國民年金6萬!但是他實際上不過請領國民年金金額3萬那麼剩餘的3萬家人可以請領嗎? 不是這樣計算滿65歲後身故只能申請遺屬年金年滿65歲還來不及提出申請老年年金給付,或已經提出申請老年年金給付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但是還來不及領到給付就死亡的人,如經本局審查符合請領資格,其遺屬仍然可以按被保險人原可領取的老年年金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的半數請領遺屬年金,不足3,000元時,按3,000元發給。 3.國民年金投保者年收入要低於多少政府才有國民年金補助!如何申請政府國民年金補助以被保險人之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如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則被保險人自付30%,政府負擔70%。以被保險人之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如每人每月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則被保險人自付45%,政府負擔55%。(以國民年金施行第1年,月投保金額17,280元,保險費率6.5%為例,計算保險費金額) 被保險人身分被保險人自付比率 (每月自付金額)政府負擔比率 (每月負擔金額)一般民眾60% (674元)40% (449元)低收入戶 0100% (1,123元)所得未 達一定 標準者 未達當年度最低 生活費1.5倍 30% (337元)70% (786元)達當年度最低 生活費1.5倍 未達2倍 45% (505元)55% (618元)身心障 礙者重度以上 0元 100% (1,123元)中度 30% (337元)70% (786元)輕度45% (505元)55% (6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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