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親民黨想推動「政黨輪替促進法」?
發問:
「政黨輪替促進法」的主要規定是:現任正副總統、立委、縣市長在尋求連任時必須超過五十五趴才能當選,若未達五十五趴就由次高票者當選,正副總統部分則是兩輪制,現任正副總統在第一輪的得票率未達五十五趴,將在一個月內進行第二輪投票,若還是不到五十五趴就由次高票者當選。你們的看法是? 更新: 想推動「政黨輪替促進法」公投的是親民黨提名在新北市第一選區立委敗選的余宗珮以及她的老公吳武明。 更新 2: 余宗珮的說法是:「有這種想法,理由是要補償非在任者的優勢。舉例來說,淡?水的一個里長辦公室,全都掛滿了吳育昇的旗子和大帆布,?里長辦公室成了他私人的競選辦公室。台北市政府在選舉期?間刊了半版的2017世大運的廣告,2017離我們現在?有5年之遙,為什麼選在選舉期間刊廣告?因為買廣告,會?送個人報導。拿國家的錢去買廣告,卻可以讓記者私下圖私?某人,做對某人有利的報導,這就是在任者的優勢。你看到?了絕對的選票,卻忽略了執政者利用各種方法花國家的錢來?圖利個人,利用各種行政不中立對非在任者進行行政劣勢。 更新 3: ?補償非執政者的劣勢,是應該要做的,只是我們正在想如何?做得更妥善,否則讓執政黨無限制亂燒錢,倒楣的是人民。?夢想家就是一個令台灣人極度火大的例子。」 更新 4: ?「1.只限制連任的候選人。2.如果制定只能做一任的法?律,也不違憲。總統及縣市長也都是以兩任為限。連任的人?有在任的優勢,這個優勢,經常在行政不中立的狀況下表現?出來,還有任意亂用國家的錢來做私人的事。」
最佳解答:
現任正副總統、立委、縣市長在尋求連任時必須超過五十五趴才能當選,若未達五十五趴就由次高票者當選, 例如2000正副總統雖無競選連任,以得票情形來講 當選 號次 政黨 候選人 得票總統副總統票數得票率1 圖片參考: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8/8a/Green_Taiwan_in_White_Cross.svg/25px-Green_Taiwan_in_White_Cross.svg.png 民主進步黨陳水扁呂秀蓮4,977,73739.3%總計12,786,67182.69%有效票12,664,393廢票122,278http://zh.wikipedia.org/ 2004正副總統選舉結果 當選 候選人 3月20日 中選會公告[3] 5月18日 驗票結果 11月4日 高等法院判決[4]總統副總統政黨票數得票率票數票數得票率 圖片參考: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4/4a/LogoPFP.svg/25px-LogoPFP.svg.png 親民黨6,442,45249.89%6,423,9066,435,61449.90%合格選舉人數16,507,179爭議票數:40,570投票總人數13,251,719-投票率80.28%-有效票12,914,422無效票337,297-http://zh.wikipedia.org/ 第13任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結果號次 政黨 候選人 得票 狀態 總統副總統得票數得票率1 圖片參考: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4/4a/LogoPFP.svg/25px-LogoPFP.svg.png 親民黨宋楚瑜林瑞雄369,5882.77%選舉人數18,086,455 [75][76]投票數13,452,016有效票13,354,305無效票97,711投票率74.38%http://zh.wikipedia.org/ 以上資料來看超過五十五趴才能當選,競選連任當選率等於零,是不公平選舉。 正副總統部分則是兩輪制,現任正副總統在第一輪的得票率未達五十五趴,將在一個月內進行第二輪投票,若還是不到五十五趴就由次高票者當選。 若第一輪的投票率可超過75%以上,第二輪投票率可能不會超過50% 因此親民黨想推動「政黨輪替促進法」是行不通的 以絕對多數就當選較有人同意,但也多發費國庫支出,而第二輪投票率太低也難代表多數的問題 2012-02-19 14:20:49 補充: 如果制定只能做一任的法?律,任期四年太短,還沒做到事情或剛剛熟悉職務就走人,恐怕政治會不穩定或影響經濟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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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解答:
這個構想很好,起碼點出了眼前執政者行政的不中立, 以及監督部門的瀆職怠惰2個大問題,不過,以台灣內部極度的對立化,想要順利獲得大部分人的支持其實是有很大困難 與其推動「政黨輪替促進法」,不如運用反對黨監督的職責,結合社會各階層的改革動力,推動由下而上的改革力量反而會更有效|||||我覺得親民黨根本是來亂的,這個法一看就知道是為了輪替而輪替,憑什麼第二任要達到55%才可以連任,憑什麼次高民意者反而是勝選的人? 搞這種法根本是吃飽太閒,依我看何不乾脆規定任何民選公職都不得連任算了,不管怎樣都只能做一任,這不是直接了當一點!|||||順便推一下性伴侶輪替促進法好了|||||我的看法是,整個親民黨都被電磁波攻擊到神志不清啦! 若選舉結果無法政黨輪替,那也是人民的決擇,沒有道理應是要輪替,若真想輪替,就選贏吧!FBEFE3C2E047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