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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公的遺產分配問題

發問:

我先生的袓父這個月過世,留下一筆不動產,我公公想要把土地過給我先生,房屋過給他自己,後來他又去問代書,代書說他有殘障手冊不動產過他的名字遺產稅可以有折扣的優惠,要我先生和他的弟弟共同分擔遺產稅部份,我公公還有同居人(同居人有二女一男子女,不是和我公公生的),公公和我婆婆沒有住在一起,兩人也沒辦離婚手續,名義上還是夫妻。 問題一:如果單單是土地過給我先生的話可以嗎?需要注意哪些細節? 問題二:領有殘障手冊的話遺產稅是如何計算? 問題三:如何防範公公同居人(與其子女)日後爭奪財產? 問題四:如果不動產由我先生與小叔共同分配日後會有那些問題?

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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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如果單單是土地過給我先生的話可以嗎?需要注意哪些細節? 答: 原則上不行!除非,民1138的前一順位繼承人皆拋棄繼承(其他伯伯叔叔姑姑及妳公公),不然只德妳公公先繼承再以買賣或贈與方式為之 問題二:領有殘障手冊的話遺產稅是如何計算? 答: 遺產稅扣除額請自行參考此網站 http://www.ntak.gov.tw/Trial_Balance4.aspx 依題意,假設繼承人只有妳公公一人,則扣除額為: 779萬(免稅額)+100萬(喪葬費)+500萬(殘障)+45萬(直系卑親屬)(此非公教人員執行職務死亡) 若為公教人員執行職務死亡=1558+100+500+45 問題三:如何防範公公同居人(與其子女)日後爭奪財產? 答: 視有無被公公收養而定! 若完竣收養程序,則無所謂"爭奪家產"問題,因,屆時他們亦為合法繼承人,若無收養,則屬多慮,但有一例外情形,既妳公公以遺贈(囑)方式,此方式在不違特留分情況下,他繼承人皆無權置喙 問題四:如果不動產由我先生與小叔共同分配日後會有那些問題? 答: ...............................

其他解答:

請問你先生之祖父有.?兒?女....因你未說明 遺產繼承人之順序: 1..配偶及子女 2..孫子女 3..父母 4..兄弟姐妹 故除非你祖父之子女全部都拋棄....(含同居人有二女一男子女)否則你先生無繼承權...即使你先生的父親拋棄...你先生也無繼承權....但你公公之兄弟姐妹全拋棄時....你先生之兄弟姐妹.(含同父異母之兄弟姐妹)才有繼承權 如何防範公公同居人(與其子女)日後爭奪財產...是你公公之同居人..他無繼承權....你婆婆也無繼承權..... 如果不動產由我先生與小叔共同分配日後會有那些問題...會較省事...只是前題需由你公公辦繼承後再辦贈與給你先生與小叔...只是又得考慮贈與稅..若你公公拋棄...則其同居人子女也有繼承權.... 若還有問題歡迎你來信...我再幫你問我同事...20C18AF9C4A987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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